1 ? 土地是可再生資源嗎
自然資源是指自然界中能被人類用于生產和生活的物質和能量的總稱。如水資源、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森林資源、野生動物資源、氣候資源和海洋資源等。這些自然資源按是否能夠再生,可劃分為可再生資源和不可再生資源。
1.1 ? 土地資源
可再生自然資源在現階段自然界的特定時空條件下,能持續再生更新、繁衍增長,保持或擴大其儲量,依靠種源而再生。一旦種源消失,該資源就不能再生,從而要求科學的合理利用和保護物種種源,才可能再生,才可能“取之不盡,用之不竭”。
土壤屬可再生資源,是因為土壤肥力可以通過人工措施和自然過程而不斷更新。但土壤又有不可再生的一面,人們對土壤的不合理的開發和利用,會造成土壤資源的流失;尤其是土壤被污染,會造成土壤成分、結構、性質和功能的變化,如失去肥力和凈化能力,或是發生沙漠化。這些都是在短期內不能恢復的。
1.2 ? 可再生資源
自然界中被人類開發利用一次后,在一定時間(一年內或數十年內)通過天然或人工活動可以循環地自然生成、生長、繁衍,有的還可不斷增加儲量的物質資源,它包括地表水、土壤、植物、動物、水生生物、微生物、森林、草原、空氣、陽光(太陽能)、氣候資源和海洋資源等。
1.3 ? 不可再生資源
經人類開發利用一次后,在相當長的時間(千百萬年以內)不可自然形成或產生的物質資源,它包括自然界的各種金屬礦物、非金屬礦物、巖石、固體燃料(煤炭、石煤、泥炭)、液體燃料(石油)、氣體燃料(天然氣)等,甚至包括地下的礦泉水,因為它是雨水滲入地下深處,經過幾十年,甚至幾百年與礦物接觸反應后的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