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該標的系云陽縣洞鹿鄉洞鹿村農村土地,土地面積總計約838.3畝,租期為13年,期限截止日為2028年06月30日止(不超過證載截止日)。租金按年支付,以第一年租金作為掛牌價,擬按現狀以不低于掛牌價16.766萬元協議或競價整體出租。
特別告知
一、本項目掛牌期自2015年02月26日起至2015年03月07日止,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掛牌,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二、意向承租方須在掛牌期內(法定工作時間)交納保證金2萬元給云陽縣洞鹿鄉洞鹿村民委員會,并憑村委會相關收據到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云陽支所辦理報名手續。如掛牌期滿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產生,則采取協議的方式成交,保證金直接轉為第一年租金的組成部分;如掛牌期滿有兩家或者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產生,則采取互聯網競價方式確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所交納的承租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承租方被確定為承租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第一年租金的組成部分,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承租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由云陽縣洞鹿鄉洞鹿村民委員會無息返還。為保護出租方和真實意向承租方的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承租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非出租方原因,當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出租方有權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交納的剩余保證金,作為對出租方的違約金:(一)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承租申請的;(二)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時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三)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應價的;(四)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出租方簽署農村土地流轉租賃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交易租金的。因承租方原因逾期不交剩余租金、逾期不簽合同的,除扣除保證金外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終止交易。
三、意向承租方應為具有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相關資質的公司及組織(以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為準)。
四、意向承租方須通過相關資料、實物查勘等方式詳細了解標的瑕疵及有關政策規定,并書面承諾自行承擔標的瑕疵的一切風險后決定是否承租。
五、意向承租方在被確定為承租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云陽支所簽訂《報價結果通知書》,并在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署《農村土地流轉租賃合同》及辦理相關手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第一年剩余租金支付給出租方,之后每年租金先繳租金后使用,具體時限于合同約定。
六、標的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稅、費均由承租方承擔。
七、土地面積以村委會實際委托告知承租方確認為準,承租方可報名前與村委會書面確認地界及標的分界標志,避免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