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農業農村廳發布了《關于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在堅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姓農屬農為農”前提下,實現由注重數量發展向高質量發展轉變,通過清理整頓、規范改造和提升壯大等,力爭到2021年,各縣域合作社質量整體提升,縣級高質量合作社穩定在5000家以上。
《意見》指出,各地要開展專項清理,實現規范提質。今年開展“空殼社”專項清理,明年進行回頭看、分類處置,引導注銷、指導幫扶提升或轉成其他市場主體。探索兼并重組,實現小社做強。鼓勵發展區域性、綜合性的合作社,并大力推進示范社和規范社創建,同時發展合作社綠色化、品牌化生產。
深化互助合作,實現聯合做大。由“戶戶合作”轉為“社社合作”,實現“抱團發展”,并引導支持合作社和家庭農場、農業龍頭企業有效對接,推動要素集聚、產銷對接和服務接續。
強化試點引路,實現整縣提升。在繼續做好農業農村部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試點工作的同時,爭取更多縣市納入試點,形成全省整縣推進全覆蓋。
發展社會化服務,增強帶動能力。鼓勵各地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實行先服務后補助,發展多種小農戶托管模式,培育服務型合作社,鼓勵低收入農戶以技術、土地、勞動力等方式折算入股,簽訂收購合同和勞務合同。
《意見》要求,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省級已由農業農村、發改、財政等部門組成合作社發展聯席會議制度;加強隊伍建設,建立合作社輔導員隊伍,配備市、縣、鄉三級輔導員,吸收專業人才組建志愿者隊伍,建立合作社代理會計隊伍;加強實績評價,省級將提升發展合作社納入鄉村振興考核評價體系,各地也要因地制宜納入當地重點工作評價體系,確保三年行動如期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