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深化農村綜合改革示范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
7月23日,記者從省國土資源廳獲悉,從今年起,我省20個綜合改革試點縣(區)農民主動退出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宅基地的,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予以補償或者政府予以獎勵,并采取經濟或其他手段予以激勵。
建立宅基地退出補償激勵機制,是我省深化土地改革的重要內容。2013年,作為全省唯一的統籌城鄉土地使用制度綜合改革試點,寧國市在全省率先實施農村宅基地“有償退出”,宅基地退出后復墾為農用地的,將對原使用人予以補助,根據不同類型,每畝最高可獲6萬元補助。
2013年11月,省政府出臺《關于深化農村綜合改革示范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決定在渦陽縣、潁泉區、臨泉縣等20個縣(區)開展農村綜合改革示范試點,其中提出將堅持自愿、有償原則,探索建立符合農民合理需求的宅基地退出補償激勵機制。
省國土資源廳近日明確提出,20個綜合改革試點縣(區)將建立宅基地退出補償激勵機制,實行宅基地占用農用地備案核銷制度,保障農村村民的宅基地權利。探索宅基地流轉制度,允許農村村民通過流轉方式使用其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宅基地。將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用于城鎮建新所產生的土地增值收益,全部返還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用于農村建設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