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6日從福建省國土資源廳獲悉,福建省政府辦日前發文提出“十三五”期間扶持省際邊界縣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提出,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時,適度向邊界縣傾斜。
3月6日從福建省國土資源廳獲悉,福建省政府辦日前發文提出“十三五”期間扶持省際邊界縣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提出,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時,適度向邊界縣傾斜。
意見提出,適當增加邊界縣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列入省級重點建設項目的年度用地指標實行省級統籌保障,其他項目用地指標由所屬設區市在用地計劃指標內予以傾斜支持。市、縣用地指標用完后仍有重大項目確需用地的,由省里統籌以確保當年動工建設項目的合理用地指標。對依法需要征收的土地和房屋,安置用地使用農村集體所有土地的,不與舊村復墾新增耕地指標掛鉤。支持邊界縣開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
福建省還明確,支持邊界縣造福工程搬遷改造,對符合條件的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以獎代補”項目數在原有基數上給予傾斜,補助標準不變。省級對沿海邊界縣的圍填海年度計劃指標給予支持,對重大項目用海優先安排、重點保障。依照規劃實施的填海造地項目享受省級重點項目圍填海政策。福建省級對邊界縣境內涉及使用林地的建設項目,不影響生態安全、符合國家用地政策的,在林地定額方面給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