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月29日,記者從四川省國土廳獲悉,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和《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按照省市統一部署,遂寧市政府從2016年3月1日起,在市城市規劃區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啟用不動產統一登記簿證,統一頒發《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
2月29日,記者從四川省國土廳獲悉,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和《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按照省市統一部署,遂寧市政府從2016年3月1日起,在市城市規劃區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啟用不動產統一登記簿證,統一頒發《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
3月1日起,市城市規劃區受理的不動產登記申請,按不動產統一登記程序辦理,將停止發放 《集體土地所有證》、《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林權證》,改為由遂寧市國土局統一頒發的《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按照“不變不換”原則,2016年3月1日前,依法頒發的前述證書繼續有效,不需申請更換,在申請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時,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產登記證書。
目前,遂寧城市規劃區內原由船山區負責登記管理的區域,仍由船山區不動產登記中心受理,待船山區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后頒發新證。遂寧開發區托管區域的不動產統一登記,由設在遂寧開發區政務中心一樓的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遂寧開發區分中心受理。遂寧市河東新區托管區域的不動產統一登記,由設在遂寧市河東新區政務中心一樓大廳的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河東新區分中心受理。其他區域的不動產統一登記,由設在市政務中心一樓大廳的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