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某自由投資人稱,由于流轉政策的限制,目前中國農村土地的價值沒有得到充分體現。政府可以通過部分改變這種現狀,來提升經濟發展要素的效率。
下面是該投資人的觀點:
首先,要給農民的承包耕地發產權證確權,確權后的土地證可以是“綠色農業用地”土地證,只能作為農地種植業用途,不得變更,以確保農業安全,有效期可以設置為較長時間。
更重要的是,農民據此證進行土地買賣,有了法律依據,原則上交易流程只要雙方簽訂合同,并且到縣級或者以上的農業用地部門申請證件即可。土地的 價格在交易的過程中自然就會體現出來,政府大可不必干預交易流程。農民的土地也可以賣給公司等經濟體,價高者得,農民有充分的自主決定權。
隨后當農民“賣地”之后,農村戶口就地注銷,公安部門提供一個一次性的證明,賦予農民可以到一個城市去落戶的權利。在此不用擔心大城市過度擁擠的問 題,因為首先大城市落戶政策都很嚴格,其次農民賣地的資本不足以支撐他們到北上廣生存落戶,因此一般都會選擇就近的,最多到省會城市。
做完這一步可以達到三個立竿見影的經濟效果:首先,大量農民進城,拉低制造業工資,提升了制造業的競爭力。
另外,大農場出現,幾萬畝、幾十萬畝一個的大農場或者農業企業出現了,既提高了農業的規模經濟效益,又成為一個個業績穩定的后備上市公司,現在的縣域經濟就變成“幾個大農場+一個縣城”的模式。
原有的自然村莊沒人住還可以“退宅返耕”,提高耕地面積。這些農場將來都是非常優質的業績穩定的上市公司。中國有3000個縣,按照一個縣兩家大農場算,就會增加大約6000家優質的農業上市公司,“資本市場、政府、農民、農場、生態環境”所有的主體都獲利了,這就是經濟學的帕累托最優改進。
最后,賣地的農民獲得了貨幣資本,在城市特別是二、三線城市購置房產,而二、三線城市恰恰是房地產庫存最大的地區,解決了地產銷售的大難題。如果依靠現行的緩慢的城市化政策,很多“鬼城”庫存大到很多年都賣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