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農業保險補貼政策實施是由理論基礎和功能效果決定的。基于市場失靈理論福利經濟學理論和農業保護理論的理論基礎,我國政府有必要而且必須實行農業保險補貼政策。農業保險補貼本身具有需求刺激、供給激勵以及保險意識強化的功效進一步要求政府實施有力的保險政策。縱觀我國農業保險補貼政策的實施現狀,我認為我國農業保險補貼政策存在以下五點問題:一。農業保險補貼立法不完善,處于缺位狀態,法律的缺位狀態已經造成我國農業保險業務經營和監督管理方面困難重重。我國在多年的農業保險補貼工作實踐中,對于農業保險補貼的組織形式、政策支持方式、國家在農業保險補貼中的地位和作用等許多問題上還沒有出臺相應的法律加以規范調整。二。補貼范圍狹窄,補貼規模過小。我國受
中央財政補貼的標的只有14種,補貼品種數量單一。我國疆域遼闊,各地
種植業、
養殖業存在著諸多差異,政府提供的補貼品種遠遠不足以滿足各地實際需求。三。地方政府配套資金壓力沉重限制了農業保險覆蓋面的擴大就實際運營情況來看,由于基層政府的財政補貼資金往往不能夠及時、足額地撥付到位,影響了基層保險公司的積極性和農業保險的覆蓋程度。四。信息不對稱導致農民對農業保險意識淡薄。農業保險中存在嚴重的逆選擇和道德風險,使農業保險的賠付率居高不下。商業保險經營中逆選擇和道德風險的存在主要是因為保險市場信息不對稱問題突出。五。缺乏農業巨災風險分散機制的資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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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國政府應當針對農業保險補貼政策存在的一些問題,建設性地提出解決的方案。為了進一步完善我國農業保險補貼政策的對策,我認為應該從以下五個方面開展完善工作。一。盡早出臺農業保險法,加強完善相關立法,使農業保險補貼法制化。二。因地制宜擴大農業保險補貼范圍和補貼規模。三。削減農業保險補貼的政府層級。四。加大對農業保險的宣傳,提高農民對農業保險的認識。五。籌集農業保險巨災風險準備金,建立由財政支持的農業巨災風險分散機制。立足
農業發展現狀,聚焦
三農問題政策,只有進一步完善我國農業保險補貼政策,才能為社會主義現代化
經濟發展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