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安全無小事。保障食品藥品安全是建設健康中國、增進人民福祉的重要內容,是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具體體現。10月17日,最高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全國檢察機關、市場監管部門、藥品監管部門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專項行動工作方案》,通報近年工作情況和專項行動主要內容、工作要求,并回答記者提問。

據了解,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自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國聯合開展“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專項行動,堅持依法從嚴打擊,對違法行為“處罰到人”,保持打擊食藥安全違法犯罪高壓態勢,攜手抓好食藥安全全鏈條保護,確保人民群眾吃得安全、用得放心。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第四檢察廳廳長鄭新儉表示,在專項行動中,三部門將重點打擊發生在校園及其周邊、餐飲聚集區、農貿批發市場、種養殖生產基地、菜籃子產品主產區、農村和城鄉接合部、食品和副食品批發市場、冷庫物流中心等區域的案件。對于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履行義務的,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依法處罰到人,落實從業禁止、終身禁業,實施聯合懲戒,并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此外,最高人民檢察院將會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適時進行督導檢查,確保各地專項行動有序開展。